星期四, 8月 10, 2006

本港赴美航班加強保安

據:(明報) 08月 10日 星期四 10:45PM

【本港機場為配合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措施,
要求飛往美國的旅客只可手提帶證件、銀包及藥物上機,不准攜液體。
機管局表示,旅客要在航班起飛前3小時,抵達機場接受保安檢查。
所有禁止攜帶的物品,需要放在行李箱內託運,
而嬰兒食品、藥物及醫療物品就獲得豁免,可以放在手提行李內。】

我搭UA機,起飛時間是8:55am,
若要在航班起飛前3小時抵達機場,
5時多要到機場,4時便要搭車,3時就要起床,
那麼,今晚便不用睡!
最擔心的還是怕未能準時飛行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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